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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医保常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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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费率是多少?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统一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


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如何划拨?

答: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费按职工年龄段确定,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为退休费)的5%,在职职工46周岁以上的为本人缴费工资的3.9%(含个人缴纳的2%,下同),46周岁以下的为本人缴费工资的2.8%

 

 

医保卡丢失如何挂失,补办?


答:旧医保卡丢失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办理挂失,旧医保卡已不办理补卡。可直接使用新社保卡。

新社保卡丢失,拨打12333或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办理挂失,需要补办的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大厦一层柜台办理补卡手续,每卡工本费28元。

如急需用卡的可在社保大厦一层柜台办理临时社保卡,有效期三个月。

 

 

参保职工最低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并人社发【2011】92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了退休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答: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根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实施之月为界,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个人缴费满10年后是否就可以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并人社发【2011】92号文件规定了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了退休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条件,而绝不是缴费满10年就可不再缴费。

 


原来上学期间,参加居民医保,参加工作后,应该参加职工医保,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吗?


答:参保人员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先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停手续,然后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手续。参保人员已经参加了太原市(县、区)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用养老保险个人编号;参保人员未参加太原市(县、区)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使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编号。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进行折算,每满一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折算三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都可以免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吗?

答:《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说来,只有在2011年7月1日后办理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2011年7月1日前已经开始领取、7月1日后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企业职工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答: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报销携带的材料:
 (1)采取顺产、助产或者剖腹产方式分娩的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为存档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证明(存档材料)、医疗费用结算单(存档材料);享受6个月生育津贴者还需携带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为存档材料)和长效节育证(存档材料)。
 (2)流产、引产或死胎的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为存档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存档材料)、长效节育证(存档材料)、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或者门诊发票(存档材料)。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1)采取顺产、助产或者剖腹产方式分娩的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证明(存档材料)、医疗费用结算单(存档材料)、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存档材料)。
 (2)流产、引产或死胎的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存档材料)、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或者门诊发票(存档材料)、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存档材料)。
     系统首次报销的单位需要提供:支付银行户名、支付银行名称、支付银行账号、支付银行行号。

 


门诊慢性病什么时间可以认定?


认定时间为每年5月、11月由认定医院的医保科受理资料,6月与12月的5日前认定医院的医保科将初审合格人员的基本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并报市医疗保险中心。

 


基本医疗封顶线是多少?

答:目前太原市基本医疗封顶线为8万元,大病封顶线为32万,一年最多可报销40万元。
   
什么情况属于进大病?
当患者一个医疗年度内由统筹基金支付金额累计达到8万元后继续就医的,医疗费由患者全额垫付(现已开通部分医院试点直接结算,不需事后报销),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大病窗口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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