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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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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期限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在统一大户连续缴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条件失业险金领取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险待遇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金标准1360元/月

领取材料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参保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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